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明明按约还款,出借人却说没收到,车被强行开走,被迫再掏7.6万结清。王秀秀律师介入后,梳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锁定收款人刘某不当得利。法院判刘某返还17964元及利息,承担大部分诉讼费。
正文
好的律师,往往具备专业能力、实战经历、从业经验和抗压能力。王秀秀律师,江苏安珀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地区江苏苏州,擅长合同纠纷、大额债权债务、房产交易纠纷、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劳动仲裁与工伤维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事与财产分割、侵权责任纠纷等。本案中,她代理原告曾先生,在出借人否认授权、收款人失联的情况下,帮客户追回17964元及利息。
按中介指示还款,出借人却说没收到?
借款8.6万,每月按时还款给中介指定的账户,突然收到出借人律师函说逾期3个月,车辆被强行开走,为了拿回车被迫再付7.6万结清。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是不是觉得钱打了水漂?曾先生就遇到这种糟心事。2017年9月,曾先生经刘某公司业务员介绍,向杨某借款86000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等本等息,每月还款4490元。但业务员要求将款项支付至刘某账户。曾先生照做,每月向刘某转账4491元。2018年5月,杨某委托律师发告知函,称曾先生逾期3个月未还款13020元,要求控制抵押车辆。曾先生联系刘某,刘某说照常还款即可。曾先生6月仍向刘某还款4491元。但7月7日晚,杨某等人强行将抵押车辆开走。曾先生急需用车,于7月10日向杨某支付76075元结清债务,拿回车辆。事后曾先生发现,2018年3月至6月他支付给刘某的17964元,刘某并未代还给杨某。此外他还支付了7106元GPS费和平台服务费给业务员段某。曾先生要求两被告返还33061.67元,但杨某否认授权刘某收款,刘某拒不到庭。
锁定收款人,王秀秀律师破局不当得利
办案难点:款项付给第三方,出借人否认授权,收款人失联。王秀秀律师在合同纠纷、大额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她没有纠缠杨某是否授权,而是聚焦刘某收款后未代还这一事实。她梳理借款合同、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记录、告知函、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曾先生按刘某要求还款,刘某收到2018年3月至6月四期款项共计17964元,却未代曾先生偿还杨某,导致曾先生再次向杨某还款。王秀秀律师指出,刘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该款项及利息。对于杨某,律师也尽力主张共同还款,但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账户为杨某个人账户,曾先生未能证明向刘某还款经杨某认可,故杨某不承担责任。对于7106元GPS费和平台服务费,因系向案外人段某支付,且合同未约定,法院未支持。对于差额损失7991.67元,因无合同约定和授权证据,也未支持。但核心的17964元及利息,法院判决刘某归还。
法院判返17964元,律师提醒保留还款证据
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人民币17964元及该款自2019年2月13日起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27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227元,由原告负担300元,被告刘某负担927元。虽然对杨某的诉请被驳回,但王秀秀律师成功帮客户锁定了实际收款人刘某的责任,追回了被“截留”的还款。律师启发:在借贷关系中,务必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还款;若按第三方指示还款,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承诺等证据。一旦发现款项未到出借人账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厘清责任主体。王秀秀律师,江苏安珀志律师事务所,服务苏州,长期深耕合同纠纷、大额债权债务、企业合规等,若您遇到类似还款纠纷、不当得利难题,建议尽早咨询,用法律守住钱袋子。
结尾
王秀秀律师,江苏安珀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江苏苏州,擅长合同纠纷、大额债权债务、房产交易纠纷、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劳动仲裁与工伤维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事与财产分割、侵权责任纠纷等。本案中,她以扎实的合同与债权债务实务经验,在出借人否认授权、收款人失联的不利局面下,帮客户追回17964元及利息。若您正面临借贷纠纷、不当得利、合同违约等难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精准诉讼策略。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王秀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