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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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拿出一份承揽协议,应不应该签字?

作者:刘敏律师时间:2024年10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8次举报

如果你从站里包活,自己带车,跟站点合作、分成,靠剩下的利润维持自己的经营,这种可以签承揽协议;如果你是给站长打工,站里出车,你只能定期结算工资,这种更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那么承揽协议就不该签了。
事实上,站长也都知道配送工作风险比较大,劳动关系自己承担的责任太多,为了逃避风险,要求你入职时签一份承揽协议,怎么办?
注意留存工作履行的证据,譬如劳动工具是谁提供的?工资谁发放的?工资怎么计算的?工作时间谁安排?有没有绩效考核……
希望每一位劳动者都能有尊严地付出劳动!

刘敏,中共党员,山东青凯(西海岸)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审计师,山东省风险管理先进个人,从业经验十余年,先后供职于国有大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青凯(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7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伙联营、劳动纠纷、加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