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定金迷局”——看善意出卖人如何零赔偿全身而退
一、案件亮点
诉讼标的:800,000 元购房定金+利息+一审败诉
代理结果:二审完全逆转、再审驳回对方申请,客户零赔偿
核心标签:房屋买卖“垫资套现”陷阱 / 善意第三人免责 / 资金链闭环还原 / 虚假购房意思表示识别
二、故事梗概
2021年7月,诸暨市一套豪宅短时间出现“阴阳合同”“多手倒账”“当天购房资金回流”等异常迹象。我的当事人老秦作为普通卖房人,在中介阿东居间下与小杰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收取350万元总房款后完成过户。
15 个月后,案外人大军突然起诉老秦,称其曾向老秦已付80万元“购房定金”并提供了银行转账回单,要求返还。一审法院支持了大军全部请求,判决老秦返还80万元及利息——老秦一夜之间成了“背锅侠”。
三、代理难点
1.一审已败,舆论“收钱不卖房”印象先入为主;
2.资金路径碎片化,350万元购房款,但实际资金流水超过千万,且横跨多个主体、数个银行账户,数个买卖合同与购房资金流水均不能互相印证;
3.关键人员中介阿东失联,小杰拒绝出庭。
四、破局思路
证明大军支付定金系为“垫资套现”,无真实购房意思,老秦对“垫资套现”阴谋既不明知亦不应知”,老秦没有多收房款,满足善意第三人免责要件。
五、破局法宝
引用《民法典》第 146 条,论证大军以虚假购房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引用公安讯问笔录、资金流水、毛坯房评估报告等,形成大军“无真实购房意思”完整证据链;老秦仅与小杰成立合同关系,对“垫资套现”既无通谋亦未获利。
六、律师箴言
“零首付”不是馅饼,而是镜花水月;“垫资套现”也不是捷径,而是饮鸩止渴。
当买房沦为套取银行资金的工具,当“定金”被异化为过桥利息,法律的天平只会保护真实交易,而不会为投机取巧兜底。一旦资金闭环被戳破,等待操盘者的不仅是合同无效、诉讼缠身,更是信用破产、刑责加身;那些配合垫资、提供账户、伪造流水的“帮凶”,也终将自食其果。
请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赌的;杠杆可以放大收益,更能放大风险。任何企图空手套白狼的“买房”游戏,结局往往是钱房两空、债信双失——莫让一时的贪念,透支一生的信用。
汤少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