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金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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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 200 万巨额诈骗面临重刑,殷金火律师刑事辩护助力当事人终止侦查、无责结案

发布者:殷金火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91人看过 举报

2026-06-05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邹某某因卷入被害人李某某被诈骗刑事案件,被益阳市公安某分局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涉案指控金额高达200万元,该金额属于诈骗罪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档次,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法院定罪,邹某某依法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重刑,当事人名下财产、个人征信、家庭工作生活都将遭受毁灭性影响。办案机关初步侦查中,依据被害人报案材料,将邹某某列为本案关键犯罪嫌疑人开展刑事侦查。当事人在被立案后第一时间委托殷金火律师作为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全权处理本案刑事辩护事宜。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殷金火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案梳理工作,反复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资金往来缘由,全面调取、逐笔核对涉案全部银行流水、转账凭证、往来聊天记录、合作协议等全案证据材料,从诈骗罪法定犯罪构成要件切入搭建无罪辩护逻辑:

  1.深挖主观要件,否定非法占有目的:结合全部书证论证,邹某某与被害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依托双方真实合意的民事合作事项,款项流转有对应民事事由,邹某某自始至终不存在虚构项目、隐瞒真相、非法占有涉案200万元钱款的主观诈骗故意,欠缺诈骗罪成立必备的主观要件。

  2.逐项驳斥涉案200万金额认定瑕疵:针对侦查机关指控的200万元涉案数额,殷金火律师拆分每一笔转账记录,举证多笔资金属于正常民间借贷、项目往来结算款,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邹某某实际占有、支配、处分该大额款项,指控犯罪金额事实根基不成立。

  3.厘清刑民法律边界:精准区分刑事诈骗与民间经济纠纷,论证案涉纠纷本质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争议,应当走民事诉讼维权,不能滥用刑事追诉插手民事经济往来。随后殷金火律师多次前往办案单位当面沟通,前后数次提交严谨书面无罪法律意见,持续向承办民警、法制部门阐述全案无罪观点。

  三、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办案机关全盘采纳殷金火律师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经补充侦查核查后,出具《终止侦查决定书》,文书正式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依法终止对邹某某的全部刑事侦查程序,在侦查阶段直接实现全案无罪,当事人彻底消除刑事追责风险。

  四、案件难点

  本案难点在于涉案标的200万元属特大诈骗数额,被害人报案材料指向明确,侦查机关初期立案证据形式上完备,刑民交织下区分诈骗犯罪与经济纠纷取证、说理难度大,想要在侦查阶段直接终止侦查、认定无犯罪事实在同类大额诈骗案件中难度极高。

  五、办案感想与办案经验

  办案感想

  大额诈骗案件刑民交叉现象频发,当事人一旦被立案,动辄面临重刑,侦查阶段是阻断刑事追责的黄金窗口期,专业刑事律师及早介入、精准辩护是当事人脱困的关键。

  办案经验

  大额涉财类刑事犯罪辩护,务必紧扣罪名法定构成要件,从主观故意、涉案金额、客观行为三个维度拆分证据,依托客观书证打破控方指控逻辑,同时熟练运用刑民法律规则,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边界。

  六、同类案件当事人维权建议

  1.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被公安机关立案传唤、列为嫌疑人后切勿盲目自认,立刻委托刑辩律师介入;

  2.全面留存全部往来凭证:合同、转账、聊天记录、沟通录音等所有书证统一整理,交由律师梳理质证;

  3.依托律师合法会见、阅卷、提交法律意见:由律师依法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在侦查、审查起诉各节点持续争取无罪、从轻处理。

  七、殷金火律师本案贡献总结

  本案能够在侦查阶段以终止侦查、认定无犯罪事实结案,离不开殷金火律师扎实的刑事办案功底与精细化办案思路。殷金火律师精准锚定诈骗罪无罪辩护突破口,从主观、金额、刑民分界三层逻辑击破全案指控,通过多次当面沟通+多轮书面法律意见输出,用完整证据链与法理说服办案机关,在涉案200万特大诈骗的不利立案背景下,帮助当事人在刑事诉讼最早阶段实现无罪结果,既规避当事人十年以上重刑风险,也守住了刑民法律的边界,避免刑事手段不当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充分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恪守刑事法治的执业价值。

殷金火律师(电话:18826131365)从化区本地人,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就开始从事律师业务的工作至今。2018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从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2010188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职务犯罪、土地纠纷
广东从盈律师事务所
14401202010188018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职务犯罪、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