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一起介绍卖淫案曾让王某某面临五年以上的铁窗生涯。公安机关指控其在三年多时间内,带领三名卖淫女(其中一人系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累计非法获利达12万余元。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介绍卖淫罪非法获利达到五万元即属“情节严重”,法定刑期直接跳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指控坐实,王某某将面临漫长刑期。
陈平律师介入后,并未纠缠于行为定性,而是将突破口锁定在证据规则之上。他全面梳理案涉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及卖淫女证言,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12万元获利中,有超过11万元的来源与卖淫活动缺乏直接关联——部分系当事人正当经营收入,部分系与卖淫女之间的私人借贷还款,还有多笔转账时间、金额与卖淫场次无法对应。陈律师在审判阶段逐笔列举疑点,向法庭指出“在案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依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刑事诉讼原则,主张仅能认定不足一万元的可靠获利数额。
第一次开庭后,合议庭对获利数额的认定产生根本动摇。经两次庭审交锋,法院最终采纳陈平律师的辩护观点,将非法获利核减至一万元以内,从而彻底阻断“情节严重”的适用空间。罪名虽未改变,但量刑基准大幅下探,王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从五年以上到一年实刑,陈平律师以对证据链的严谨审视和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执着坚守,为当事人争取到四分之三的自由时光。此案亦成为常熟地区“依靠证据辩护精准切割非法获利数额”的教科书级案例,有力印证了“打不掉罪名就打掉情节”的务实辩护策略。
陈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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