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肖桢宝律师
【利川】肖桢宝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北-恩施专职律师执业5年
执业年限5
13697159363

服务地区:湖北

咨询我
09:00-21:59

发生交通事故后你要知道的事

发布者:【利川】肖桢宝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430人看过 举报

2022-01-2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8012年18月3日,岳某驾驶鄂Q1111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Q2222挂车从洋洋花园街道跨江大桥S333洋洋普拉提新东方水泥厂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洋洋县省道103线139KM+740M时,因越过道路中间单黄实线占道行驶,将相对方向行驶的,由张驾驶搭乘李的四轮电动车撞到,致车辆受损、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重庆市洋洋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认定;岳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先后在洋洋县人民医院、某事M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332天,诊断为肺邮感染伴肺不张多处、肋骨骨折等伤害。李某委托重庆市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91029124日,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某伤残等级为一个八级、两个十级,护理时限15个月,后续医疗费约五万八千元。经查,吴某为鄂Q2166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Q9605挂车车主,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二、律师点评: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经有关方认定,由岳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岳某承担李某的赔付责任。二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后,不足部分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三、律师小课堂:

1、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保留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保险单据等;

2、在案件中可以要求主张的费用如下:医疗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

3、在交强险投保范围内,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的义务。

【律师简介】肖桢宝,男,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22820211030049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恩施
  • 执业单位: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2820********9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侵权
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
1422820********99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