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简述案件情况:
二十多年前,周某与贺某经人介绍结为夫妻,并在婚后育有三女一男,其中两个女儿结婚,一儿一女尚在念书。婚后十几年,周某患2型糖尿病,天天吃药打针,贺某在知道此种情况后与周某分开三年之久。周某称贺某在此期间从未管过小孩,一回家就无理谩骂,并且找周某父母无事生非,且邀请他人于20xx年打周某,全然不顾家庭。双方感情破裂,遂周某提出离婚。
二、肖律师点评:
该案中,贺某在20xx年起诉离婚,判决为不准予离婚;而后第二年周某起诉离婚,因疫情导致周某无法当场开庭,被法院视为撤诉;而后于当年年底再次提起离婚诉求。
多次提起诉讼均失败,原因在于周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但贺某予以否认,而周某并无证据证实其主张。
三、肖律师建议:
1、夫妻感情破裂与否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
2、认为感情破裂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用证据证明双方确系感情破裂。
【利川】肖桢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