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17年3月16日,张X的老公王X与李X找到秦X以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借款16万元,约定月利率2%,一年后偿还,并给秦X出具《借条》一张,而秦X也在当日转款给王X和李X完成了出借义务。某日,王X遇到平日常被他欺负的马X,便一如往常讽刺马X,马X哪里受得了这个,手起刀落,王X命丧黄泉,留下张X孤身一人。借款到期后,秦X多次向王X的妻子张X及秦X主张本金及利息,无果,遂诉讼至法院。
肖律师说法:
1、本案应当适用2015年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是适用2020年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适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的规定》。
2、2017年约定的民间借贷月利率2%,合法吗?
合法,根据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张X需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吗?
(1)若张X对王X的借款行为知情或追认,则张X应当对该笔借款承担偿还责任。
(2)若张X对王X的借款行为不知情,但张X已然继承了狗蛋的遗产,因此,张X应在继承王X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最终,本案在肖律师的沟通协调下,张X及秦X承担了还款责任,适当降低了还款利率。
启示:通过本案,肖律师认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另外,我们应当依法维权,绝不能像李XX那样冲动,当然也不能像狗蛋那样仗势欺人。
【利川】肖桢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