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曹X1因工程需要于2015年10月16日向原告借款XXX元,约定月利率为2.5%,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催收,被告曹X1于2016年6月23日还款XXX元,利息付至2018年11月,之后一直未还款付息。
要点:
1、明确借贷法律关系的形成
2、明确借贷关系成立后涉及的利息计算方式
点评:
1、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与旧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之间的衔接运用较好。
2、突出了执业优势,为当事人争取了更大利益空间。
【利川】肖桢宝律师
发布者:【利川】肖桢宝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60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曹X1因工程需要于2015年10月16日向原告借款XXX元,约定月利率为2.5%,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催收,被告曹X1于2016年6月23日还款XXX元,利息付至2018年11月,之后一直未还款付息。
要点:
1、明确借贷法律关系的形成
2、明确借贷关系成立后涉及的利息计算方式
点评:
1、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与旧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之间的衔接运用较好。
2、突出了执业优势,为当事人争取了更大利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