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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

发布者:翟凯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2日|分类:合同范本 |163人看过举报


                                              借款担保合同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               ,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元(大写)。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只能选择一种)

1)向       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份,担保方份,公证处份。

第十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章)

借款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担保方:(章)


代表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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