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父母都想直接抚养子女时,子女年满8周岁的,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情简介】
甲、乙婚后生育女儿丙。
甲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乙离婚,由自己抚养女儿丙。
丙目前13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甲生活。
【争议焦点】
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法院认为】
甲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对甲主张离婚之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婚生女的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之规定,本案中,婚生女丙已年满十三周岁,明确表示愿随母亲甲生活,且其与甲相处时间较长,甲更了解其健康成长情况,故本院对甲要求婚生女由其抚养之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乙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或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时止。
【法院判决】
一、准予甲与乙离婚;
二、婚生女丙由甲抚养,乙每月支付婚生女丙抚养费8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或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时止。
【总结】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由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问题上,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