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娇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236 夫妻离婚时能否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

发布者:章娇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339人看过

【导读】

夫妻离婚时,能否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

【案情简介】

甲与乙婚后生育儿子丙。乙被判处刑罚,现羁押于监狱。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婚生儿子丙由双方共同抚养。

【争议焦点】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否会支持。

【法院认为】

乙被判处较长刑期,现羁押于监狱。甲坚持离婚,乙同意离婚,本院予以准许。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抚养权的确定从有利于婚生儿子丙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考虑原、被告对抚养权没有争议,均同意共同抚养,本院予以准许。需要指出的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双方对抚养费问题并无争议,本案不作处理。

【法院判决】

一、准予甲与乙离婚;

二、婚生儿子丙均由甲、乙共同抚养;

【总结】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