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确认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甲与乙于2009年登记结婚。
2012年5月17日,乙向案外人购买房屋,登记在丙名下。后,丙将其出售。2014年4月22日,乙与丙签订协议一份,约定,房屋出售款中35万元归丙所得。
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丙与乙于2014年4月22日签订的协议无效;2.判令丙返还甲房屋出售款35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丙、乙承担。
丙辩称,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争议焦点】
甲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认为】
乙擅自处分了其与甲的夫妻共同财产。丙知晓甲与乙的婚姻状况,仍与乙保持特殊的男女关系,丙应知该协议未征得甲同意,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乙与丙于2014年4月22日签订的协议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属形成权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因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但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为宜,故甲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法院判决】
一、确认丙与乙于2014年4月22日签订的协议无效;
二、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甲房屋出售款30万元。
【总结】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属形成权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