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有限公司显名股东及隐名股东:
1、 身份证号:
2、 身份证号:
3、 身份证号:
4、 身份证号:
5、 身份证号:
鉴于: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竞争,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1、竞业禁止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指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参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
2、竞业禁止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退股之日后 2 年届满。
3、竞业禁止地域范围为中国。
第二条禁止行业
竞业禁止的行业包括与本公司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条乙方的承诺
1、乙方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第四条违约责任
因为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乙方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违反本协议,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除需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公司相应全部损失外,还需向公司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捌份,各股东和联安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