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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50多万赔偿!

发布者:岳文贺|时间:2026年01月06日|25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安徽省XXXX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

原告:左某某1左某某2左某某3(死者姚某某的配偶及子女)

被告:XX市第二人民医院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岳文贺律师、韩律师

判决日期:202549

二、案件过程

1. 诊疗经过
202321日,患者姚某某右侧腰部疼痛半年余入住XX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肾积水伴输尿管结石、泌尿道感染、右侧肾结石。
202323日,医院为患者行经尿道右侧输尿管镜钕激光碎石术
202325日,患者于卫生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2. 争议焦点
原告认为:医院术前未充分评估患者肺栓塞高危因素(如BMI偏高、纤维蛋白原异常等),术后未采取血栓预防措施,未进行规范观察与记录,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患者术后并发肺动脉血栓栓塞死亡。
被告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已履行告知义务,肺栓塞属手术固有风险,与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3. 鉴定情况
202422日,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尽到与医疗水平相应注意义务的过错;

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建议为45%-55%

三、判决结果

1. 责任认定
法院采纳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为50%

2. 赔偿计算

医疗费:6,778

死亡赔偿金:902,660

丧葬费:46,931

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

其他费用(误工、护理、营养等):1,687

总计赔偿额:1,039,056× 50% = 519,028

3. 判决内容

被告医院赔偿三原告共计519,028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交通费、火化费、冷藏费等);

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四、岳文贺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涉及术前风险评估、术后护理规范及因果关系的认定。办案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 证据梳理与专业鉴定
我们系统梳理了全部病历资料,尤其是术前检验报告、病程记录、护理记录等,发现医院在纤维蛋白原异常、患者肥胖、年龄等肺栓塞高危因素方面未予充分评估与预防。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明确了医院的过错及其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为诉讼奠定了专业基础。

2. 法律与医学结合
医疗纠纷案件要求代理律师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我们与医学专家多次沟通,深入理解肺动脉血栓栓塞的形成机制与预防措施,从而在庭审中能够清晰指出医院在风险评估术后观察方面的疏漏。

3. 情绪管理与当事人沟通
原告因亲人骤然离世,情绪悲痛且对医院充满不信任。我们在提供法律支持的同时,也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诉讼过程,保持对司法程序的信心。

4. 庭审策略
我们坚持以鉴定意见为核心,结合《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强调医院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对于医院提出的肺栓塞属无法避免的并发症的说法,我们通过举证说明若医院履行了规范预防措施,死亡后果可避免。

5. 社会意义
本案不仅为当事人争取了合理赔偿,也警示医疗机构应加强围手术期风险评估与并发症预防,尤其是对中老年、肥胖、凝血功能异常等高风险患者。判决体现了司法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医疗安全规范的落实。

结语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办理,既需要严谨的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也离不开对医学专业的理解与人性的关怀。本案的成功,得益于团队的专业协作、鉴定机构的科学意见以及法院的公正裁判。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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