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安徽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
原告:左某某1、左某某2、左某某3(死者姚某某的配偶及子女)
被告:XX市第二人民医院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岳文贺律师、韩律师
判决日期:2025年4月9日
二、案件过程
1. 诊疗经过
2023年2月1日,患者姚某某因“右侧腰部疼痛半年余”入住XX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肾积水伴输尿管结石、泌尿道感染、右侧肾结石。
2023年2月3日,医院为患者行“经尿道右侧输尿管镜钕激光碎石术”。
2023年2月5日,患者于卫生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2. 争议焦点
原告认为:医院术前未充分评估患者肺栓塞高危因素(如BMI偏高、纤维蛋白原异常等),术后未采取血栓预防措施,未进行规范观察与记录,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患者术后并发肺动脉血栓栓塞死亡。
被告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已履行告知义务,肺栓塞属手术固有风险,与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3. 鉴定情况
2024年2月2日,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尽到与医疗水平相应注意义务的过错;
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建议为45%-55%。
三、判决结果
1. 责任认定
法院采纳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为50%。
2. 赔偿计算
医疗费:6,778元
死亡赔偿金:902,660元
丧葬费:46,931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
其他费用(误工、护理、营养等):1,687元
总计赔偿额:1,039,056元 × 50% = 519,028元
3. 判决内容
被告医院赔偿三原告共计519,028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交通费、火化费、冷藏费等);
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四、岳文贺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涉及术前风险评估、术后护理规范及因果关系的认定。办案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 证据梳理与专业鉴定
我们系统梳理了全部病历资料,尤其是术前检验报告、病程记录、护理记录等,发现医院在“纤维蛋白原”异常、患者肥胖、年龄等肺栓塞高危因素方面未予充分评估与预防。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明确了医院的过错及其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为诉讼奠定了专业基础。
2. 法律与医学结合
医疗纠纷案件要求代理律师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我们与医学专家多次沟通,深入理解“肺动脉血栓栓塞”的形成机制与预防措施,从而在庭审中能够清晰指出医院在“风险评估”和“术后观察”方面的疏漏。
3. 情绪管理与当事人沟通
原告因亲人骤然离世,情绪悲痛且对医院充满不信任。我们在提供法律支持的同时,也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诉讼过程,保持对司法程序的信心。
4. 庭审策略
我们坚持以鉴定意见为核心,结合《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强调医院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对于医院提出的“肺栓塞属无法避免的并发症”的说法,我们通过举证说明若医院履行了规范预防措施,死亡后果可避免。
5. 社会意义
本案不仅为当事人争取了合理赔偿,也警示医疗机构应加强围手术期风险评估与并发症预防,尤其是对中老年、肥胖、凝血功能异常等高风险患者。判决体现了司法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医疗安全规范的落实。
结语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办理,既需要严谨的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也离不开对医学专业的理解与人性的关怀。本案的成功,得益于团队的专业协作、鉴定机构的科学意见以及法院的公正裁判。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