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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案例|教育培训类电信诈骗案获不起诉

发布者:胡锐谨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26日 314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涉嫌罪名】诈骗罪
【办理结果】相对不起诉
【案情介绍】 2020年4月开始,H某成立公司通过“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大量推送健康管理师证的广告,引诱被害人留下联系方式。业务员则根据公司提供的话术,对被害人虚假宣称健康管理师证是国家唯一认可的健康相关行业的社会职业技能从业资格证书。实际上该证书只是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并不具有从业准入作用。该公司进一步诱骗被害人如果考取证书后可享受持证从事相关工作、挂证兼职、线上兼职、领取国家补贴、抵扣个人所得税、积分落户等好处,并虚假承诺为被害人推荐工作,将证书租赁给公司对接的机构兼职,保证被害人每年可获得2-5万元收益。实际上,该公司并无能力为被害人推荐工作、介绍兼职、挂证等,也无法兑现许诺的高额收益。经查,被不起诉人N某于2021年4月入职任业务员,共发展35名客户,涉案金额为94440元。

【办案过程】本案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方委托,阅卷后所获悉的案情和委托人前期陈述的一致,除了部分涉案数额认定存在争议外,基本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未发现辩点。经与委托人沟通,鉴于涉案数额接近10万,确定了认罪认罚保缓刑争取不诉的辩护方案。辩护意见主要围绕诈骗手段非典型、入职时被蒙骗、工作时间短,获利金额低等角度展开。

【办案心得】本案的众多业务员最初的目的只是想找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他们通过网络招聘进入涉案公司,由于涉案公司实施的诈骗行为本身有一定迷惑性,公司确为客户提供了培训教材,也提供了培训课程,多数业务员无法准确区分公司的业务到底仅是不正规还是犯罪。故本案从诈骗的手段及员工的主观恶性上,与常见的一些杀猪盘、冒充熟人等典型诈骗有一定区别。基于上述区别,工作时间不长的业务员对于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犯罪未能有准确认知的辩解是合乎情理的,虽然该辩解不足以否定构成诈骗罪,但可以作为本案多位业务员量刑时着重考虑的因素。

辩护人支持司法机关从严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但从严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从不排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样是犯诈骗罪,在量刑时也应当考虑具体的犯罪手段、主观恶性差异化对待,不能唯诈骗金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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