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祥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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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堕胎,丈夫有权请求赔偿么?

作者:樊祥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6次举报
2022-06-28


【案例】


甲男与乙女是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乙女气愤回娘家生活,期间做了流产手术。甲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并要求乙女赔偿擅自堕胎的精神损失费2000元。


【分析】


乙女不应当赔偿甲精神损失费。理由是:《妇女权利保障法》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对于生育与不生育的权利,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进行决定。乙女流产手术的行为是合法的,不存在对甲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本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擅长办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在执业期间,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菏泽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菏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720********7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京师(菏泽)律师事务所
1371720********79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