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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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增设与司法解释

发布者:徐文彬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571人看过

近年来,有关部门建议在刑法中对帮助行为独立入罪,以有效斩断网络犯罪的利益链条。针对帮助网络犯罪现象多发的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在此基础上,《新型信息网络犯罪解释》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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