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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关于诉前准备的解答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54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离婚诉讼数量的持续走高,越来越多的夫妻会对离婚诉讼的诉前准备存在疑惑。武汉离婚律师在这里针对相关的程序给大家解答疑惑。

首先是受理法院,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就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但是如果被告离开住所所在地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经常居住地已经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是诉前准备,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起诉离婚必须准备好一下几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当然前提是要能够证明感情破裂。如果涉及到分割财产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法院方面在审核材料通过后会开出诉讼费缴费票据,当事人需要到指定银行、本院的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完成交费,然后将相关的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只有这套程序走完后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然后承办法官会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然后就可以准备开庭了。

最后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遇到疑惑不要慌,律师可以帮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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