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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510人看过


 

  1.     犯罪主体是已经有配偶的人,或者知道别人有配偶而结婚的人。,可见此罪的犯罪主体既有已婚者的特殊主体身份,又有未婚者的一般主体。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重婚罪是对严重违反婚姻法律关系的行为的刑事惩罚,因此,本罪中涉及婚姻的概念都应以现行《婚姻法》的概念相一致,因此重婚罪的主体之一,必然是一个已达法定婚龄的自然人,即男子22岁,女20岁。同时,主体还必须有一人为法定婚姻关系的主体。

  2.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表面上看,重婚罪只是对个人的配偶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而实质上是对公民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的侵害,从而破坏了他人的家庭生活,给配偶的心灵带来创伤,造成家庭关系不稳定,影响社会安定。

  3.     主观方面,重婚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即如果是被欺骗,不知对方已有配偶或被胁迫,在违背自己意志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的就不能构成重婚罪。

  4.     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重婚行为。它有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上两种行为都从根本上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通奸与娣居,因为这两种行为并未侵犯合法婚姻对方配偶的唯一性、特定性的权利,尚未破坏一夫一妻制的夫妻关系,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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