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为自身利益受损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区分股东利益受损与公司利益受损两种情形。当公司权益收到他人损害,同时导致股东利益间接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向侵权行为人提起侵权之诉,例外情形下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司利益受损并不直接等同于股东利益受损。
实践中,公司利益受损时,股东以公司利益减少导致其股东利益间接受损为由提起股东直接诉讼,对此,法院在裁判时认为,基于公司独立人格,股东出资后不再享有对公司出资金额的直接支配和收益,对公司的利益体现为股权,只能依法定程序通过行使股权来实现自身利益。一个公司的经营好坏,系市场大环境、公司业务领域、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等多方面主、客观因素叠加所致,公司某一具体商业行为不一定能直接导致公司经营的好坏,也不能从公司一时经营状况的好坏判断公司价值。股东利益的减损除了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有关外,还与公司分红决议、股权行使方式等方面相关。
在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中,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或高管的侵权行为造成自己所受损财产,直接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法院支持。当股东利益收到损害时,应当先行请求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怠于行权后股东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通过保护公司的利益,从而间接维护股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