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货物的买卖时买卖双方就需要签订买卖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买方来说最大的义务就是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经常出现买方不支付货款的情况,那么买卖合同中买方迟迟不付货款怎么处理?今天武汉合同律师就以下案例为大家详细分析。
案例:张三公司向李四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20年8月5日,交货地点为张三公司所在地,货款支付方式为:货物发出前张三方支付货款的50%,验收成功后支付剩余50%。
双方履行过程中,李四公司依约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并交付于张三公司,但张三公司迟迟不组织验收,亦不支付剩余货款。无奈之下,李四公司将张三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50%货款。张三公司辩称,双方约定的剩余货款支付条件为验收成功,现货物未进行验收,付款条件不成就,不同意支付剩余货款。针对张三公司的抗辩,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在合理期限内或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没有通知卖方的,默认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是符合约定的。根据上述规定,张三公司作为货物买受人,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检验,如果货物存在问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李四公司,未通知的视为货物质量符合约定,即张三公司应当将剩余货款支付于李四公司。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自到达买受人处xx日内应当组织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验收通过。这样,就可以很好的避免因买受人延迟验收而拖欠货款的情形。
以上就是武汉合同律师对“买卖合同买方迟迟不验收拖欠货款怎么办”问题进行的解答,买方迟迟不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起诉买方,但起诉时要注意诉讼的时效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