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直行,对方是左转,而且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也禁止转弯的地方。我的车撞的比较严重,对方车就右侧前方有点凹进去。
当时对方就问是不是全险我说是,于是对方就说要不你就认个全责,找保险一起赔算了,如果你不是全险,那我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反正我自己也是做保险的。我心想既然大家都有保险那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于是立马报警找保险公司,交警也说了明天早上定责。
第二天去事故处理中心对方一直在拖时间,并且是对方的哥哥陪着一起来的,一见面就说自己这方保险过期了没交,你们如果要他赔钱他是肯定赔不了的,你们还要上法院,警察这边判责的话我们说是你开车没注意撞上来你们也很麻烦,反正你们是全险你们认了全责保险都赔了算了。
我坚决不同意认全责,因为我根本一点责任没有,警察也说就算我自己认全责他们也不会颠倒黑白。之后家人也是想着简单了事,赶紧把车送去修就同意对方哥哥的要求了,但是要对方自己找警察跟保险公司说好。”
那么,有全险,全责的锅就可以随便背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该起案件纠纷没有涉及到人员受伤,只有财产损失。如果选择了承担全部责任,就需要涉及到车损险还有三责险,而且首先是交强险,交强险的财产部分只有2000元限额,不够的话要动商业险部分。
结果就会是自己失去了所有险种的续保优惠,对方是做保险的,对这种事肯定比题主有概念,仍然提出这种要求,可见用心险恶。
对方如果是全险到期了,那他还可以用交强险,虽然交强险的2000元限额不够赔,但还可以借钱。
我们以上说的是只有财产损失的情况,还需要考虑如果存在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自己这边有人受伤,认了全责,车损险是可以赔,但人伤比如哪里骨折了,就只能从乘客险里面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说愿意补贴所有手术费这种情况的也需要好好注意。如果自己认全责后,对方出了问题,到时候只有任人宰割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