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在的时候,叔叔一直说不会要遗产的,现在奶奶走了他可以要求分遗产吗?其实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由于针对这种情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同的地区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上会有不同的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是需要明示,也就是明确地用语言或者文字表示;由于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所以一般也应当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如果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时候,法定继承人就表示放弃继承的话,在北京地区一般认定为无效;但是如果是在多人协商确定的分家析产的协议中表示放弃继承,协议内容同时还涉及其他财产或者权利义务的安排,北京的法院一般会认定这种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不能反悔。
在其他地区,我们发现有很多判例也认为在被继承人在世时,法定继承人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承诺是无效的或者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再次作出是否放弃继承的明示;但也有部分判例判定这种放弃是有效的。
所以,如果叔叔在奶奶在世的时候只是口头上说说放弃继承,没有跟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签订过相关的分家析产协议,那么大概率来说这种“放弃”是无效的。
如果想要提高“在被继承人在世时继承人表示放弃遗产”被法院认定为有效放弃的概率,要就具体情形,咨询专业的律师,由专业人士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