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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思杨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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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单思杨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4日|分类:综合咨询 |9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杨XX与被申请人杭州XX公司、上海XX公司、杨XX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杨XX于2019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申请人杨XX撤回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杨XX撤回申请。
申请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申请人杨XX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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