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嵩律师
杨嵩律师
湖北-荆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覃XX与余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杨嵩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1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覃XX诉被告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覃XX于2016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覃XX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覃XX负担。
杨嵩律师执业于湖北京百泽律师事务所,对于民事侵权、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且从事多年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荆州
  • 执业单位:湖北京百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1020********2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