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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

发布者:仇伟华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7日|分类:合同范本 |248人看过举报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商住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规划容积率      ,覆盖率     ,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           日至          日为期   ,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          

     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      

     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  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  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附件一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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