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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付中秋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78人看过举报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这是夫妻间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一方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出轨方为了维系婚外情关系,可能会给“第三者”购买房产、车辆或者大额转账赠与钱财等,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因婚外情关系而无偿获赠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与出轨方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的违反了忠诚义务,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律师补充:

  在离婚的判定中,我国法律应当注重维护无过错一方的利益。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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