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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入的人员可以索要误工费吗?

作者:靖静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67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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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案件中,备受大家关注的一项赔偿就是误工费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由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但对于“无收入的”未作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赔偿应当以有劳动能力人为限。如果受害人是无劳动能力人,误工费的损失无考虑之必要。

有劳动能力但无收入的人主要有两类:(1)家庭主妇。(2)无业人员。对于家庭主妇的误工费赔偿的理由是其虽无收入,但其所承担的家务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务工收入而言,无疑具有支持和保障作用。其受害后,整个家庭的收入和开支势必受到影响。如果仅以其无“收入”而对其不予赔偿,显示公平。对于无业人员,其虽暂时无收入,但仍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因侵权人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结果,这种利益获得的可能性在一定时期内将无法实现。

所以,对其赔偿符合利益丧失说的立场,也较为公平合理。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收入人员进行误工费的赔偿,符合公平的价值观。



靖静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河南遗嘱库管理委员会常务理事,主要擅长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420********1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