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肇事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伤者骨折实施内固定手术,后续需二次手术取出钢板,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并核定相应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垫付部分医疗费。庭审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伤者已超过退休年龄不应赔付误工费;二次手术医疗费与事故不存在关联;拒绝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伤者委托江苏致祥律所陆珊律师提起诉讼维权。
办案律师梳理全套证据,针对性应对保险公司各项减损抗辩:
1、完善误工费证据链条,提交保洁劳务协议、村委会误工证明、银行工资流水,证实伤者持续务工、存在稳定收入,受伤后收入实际减少;
2、结合出院记录、诊断医嘱论证内固定取出属于本次事故引发的必要后续治疗,二次手术医疗费具备合法性与关联性;
3、提交护工协议、护理费发票,佐证住院期间护理费用真实支出;
4、司法鉴定机构具备合法资质、鉴定程序规范,保险公司无相反证据,三期及伤残结论应当采信;
5、援引保险法相关规定,说明伤残鉴定费属于查明损失的必要费用,保险格式免责条款不能对抗法律规定;诉讼费按照败诉方承担规则处理。
案件最终裁判结果
1、保险公司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合计 107211.18 元;
2、保险公司向肇事驾驶员返还垫付医疗费 20000 元;
3、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大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4、驳回原告超出核定范围的其余诉讼请求;
5、义务人逾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交通事故维权法律提示
1、超龄劳动者误工费裁判规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代表丧失劳动能力,能够举证事故前持续务工、存在收入减少,误工费依法应予支持。
2、骨折内固定后续治疗费:取钢板手术属于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必要后续治疗,无相反证据情形下,法院一般认定相关医疗费合理,予以支持。
3、鉴定费承担实务口径:伤残鉴定是核算人身损失必不可少的支出,保险合同约定不予承担的格式条款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多数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承担。
4、垫付费用一体化处理:肇事方预先垫付医疗费,可在同一案件一并结算,由保险公司直接返还驾驶员,避免伤者后续返还资金产生纠纷。
江苏致祥律所长期处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精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超龄务工误工费举证要点,有效应对保险公司各类常规拒赔抗辩。
遭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超龄为由拒付误工费、不认可二次手术费用,可咨询江苏致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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