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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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南京XX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边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年01月14日 91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双方于2017年7月24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某某的工作地点为南京。2019年3月27日,某公司与某某协商将其派往外地,因某某不同意致协商未果。该公司遂以没有工作任务为由,将某某调整至另一办公室。半天后,某某与人事部门人员发生争执,之后自行回到原办公室工位。该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对某某进行了书面警告,于2019年4月1日以某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

本案件自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并且经过一审二审最后尘埃落定。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地点为南京,但在协商调派的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上诉人以各种方式逼迫被上诉人同意公司的决定,最终上诉人在以被上诉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未支付其当月工资。案件中上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是除此之外,上诉人的各种行为和意图都看得出来,他们在运营公司的过程中,首先违反合同约定提出调岗,其次强迫被上诉人调岗、换办公室,乃至最终接触劳动关系都是对于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侵害。因此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秉承着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办案理念,专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业明确法律关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专注于每一个当事人委托的案件。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首先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签订的合同中对于时间、地点、薪资、工作内容等的约定。

其次在用人单位提出调岗、降薪等不合理要求时,首先要将双方协商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记录,要么录音、要么保留聊天信息。

最后,在单位做完明显逼迫离职或者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之后,保留好证据。求助律师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是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地处南京新街口繁华地段,办案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32000********8U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加盟维权、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