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是一项常见的法律需求,但很多人在刚开始审查合同时,往往不知从何下手,感觉每一个条款都不能删,最后只查出了几个错别字——这显然是不够的。那么,审查合同,一般可以从哪些地方入手?
一、先问清楚签约背景
很多人一拿到合同,就匆匆阅读全文,结果看了半天,只查出一些错别字和语法方面问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了解合同的“签约背景”,了解清楚客户签订这份合同,想要达到什么目标?
因为,现在很多人的合同文本,往往是来自网络,有可能并不能达到客户的签订目标——比如,本来想达到A目标,但不小心在网上搜到了为B目标而设计的合同,而客户本身没经过法律的专业训练,无法辨别。
如果不问清楚客户的“签约背景”和“签约目标”,就直接审查合同,万一合同版本出现偏差,很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审查者精力的浪费,以及效果南辕北辙。
二、查阅最新法律规定、法院判例,调整合同条款
很多客户提供的合同,往往是几年前的版本,合同架构和主要条款,是根据当时的法律和司法实践设计的。
但近几年来,我国法律的不断更新,很多规定已经有所变化,或者一些当时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地方,当地法院已经作出了相关生效判决,形成了相关司法观点。
因此,在拿到一份合同时,最好要查一下相关领域的最新法律规定、以及当地的最新判例。如果法律规定,或判例观点发生了较大变化,则需要对合同架构、条款进行调整。
三、篇幅不宜过长,符合实际需求即可
有些合同范本条款很多,篇幅较长,初看给人一种“很规范”的感觉,但完全照搬又会显得很啰嗦。
其实,这种范本主要是供读者参考,虽然详细列举了各种可能的情况,但在实际运用时,仍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取舍,选取所需条款即可。
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文本显得过于臃肿,谈判时,对方可能担心合同有陷阱,或者隐藏有不利条款,不肯迅速签订——尤其在合同约定的仅仅是一个小项目的情况。
四、表述是否简洁
(一)使用甲方、乙方:合同双方的名称较长的,建议统一用甲方、乙方指代;
(二)使用“简称”:合同中需要反复出现第三方名称、地名、规定等,且字数较多的,可以在首次出现的地方用括号注明“以下简称XXX”,之后统一使用该简称即可。
(三)使用“释义”:合同篇幅较长,且需要反复使用某个表述的,可以增加一个释义部分,对需要反复出现的表述进行定义,之后同意使用相关释义即可。
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条款
(一)纠纷解决方式:
1.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5个地方,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约定仲裁:
仲裁是一种高效争议解决方式(一裁终局,速度更快),但要注意仲裁条款的表述。
(1)不能约定既可以向法院起诉,又可以申请仲裁,否则仲裁条款无效,需要向法院起诉;
(2)不能弄错仲裁机构的名称,否则仲裁条款也可能无效(除非能够确定是哪个仲裁机构);
(二)维权成本的承担:
合同纠纷是可以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但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例如,可以约定“守约方的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 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作者简介:
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企业治理、执行、刑事辩护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