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律师网

选择与法律站在一起,您会变得更强大!

IP属地:山东
马凤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马凤律师

mafeng@deheng.com 08:15-18:40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8:15-18:40

  • 执业律所: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266444079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遗产

2016-05-23

发布者:马凤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 |398人看过举报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遗产

   案情
  2013年6月21日22时许,陈某驾驶载王某的重型普通半挂车沿21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414KM﹢300M处时,驶入对行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张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失火,致三人当场死亡,后交警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王某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的继承人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和张某及陈某的继承人起诉到法院,请求双方赔偿其损失650 764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方主张应将死者张某和陈某的的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予以处理,来赔偿原告方的损失。
  分歧
  对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的一种赔偿项目,是财产性的赔偿,属于遗产,所以原告可以主张用死亡赔偿金来赔偿损失。
  另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原告无权主张死亡赔偿金赔偿损失。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
  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总之,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山东 枣庄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266444079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88641

  • 昨日访问量

    63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马凤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