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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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行降薪合法吗?

发布者:张宇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8日|分类:劳动纠纷 |1513人看过

先生咨询:他在某网络公司工作了一年时间,并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作为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他每个月的实际工资在10000元左右。最近,他接到公司通知,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要对其降薪50%,如果不同意则按照自动辞职处理。田先生想知道,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解答:上述这种情况,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工资、变相辞退的行为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中相关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企业应当在遵照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相关证明,才能对劳动者的薪资进行降低。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降薪意味着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否则单方面降薪就会涉嫌违法。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仍然要向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建议田先生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 法律咨询热线:13072265550 13102125500;时间:早8点半至晚5点半;地址:河北区昆纬路88号新闻大厦1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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