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调控的引导下,近年来楼市逐渐降温,一手房成交量持续走低,一些商家为了尽快出手积压的房屋,使出浑身解数。有的商家打出“买一百平方米,送一百平方米”的诱人广告。消费者起初将信将疑,询问后,商家表示在自己的楼盘内花一百平方米的购房款,可以获得两百平方米的房屋,虽然是原价购买,但是算上赠送的一百平方米,消费者可以说是实现了半价买房。这样的宣传靠谱吗?会不会有什么圈套?不少市民就此向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咨询,请求帮助厘清法律关系,避免掉入消费陷阱。今天,我们请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就此做出解答。
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介绍,商家表示在自己的楼盘内花一百平方米的购房款,可以获得两百平方米的房屋,虽然是原价购买,但是算上赠送的一百平方米,消费者可以说是实现了半价买房,这种优惠力度很容易让人动心,误解成“半价买房”。实际上,通过了解多个案例,我们得知,在打出这样诱人广告的同时,商家往往对房屋的权属、性质等内容却只字不提,而往往打着这种“买一百送一百”旗号的商家,其实通常都是买一百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赠送一百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
在这样的前提下,消费者对于购买的一百平方米,可以享有房屋所有权人的全部权利,但是对于赠送的一百平方米,则是商家“借给”消费者使用的,消费者并没有取得赠送的一百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而这些内容往往在和商家沟通的过程当中不会被主动提及,只有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才会发现,此举看上去是开发商吃了亏,消费者占了便宜,但消费者实际上还是以原价购买了房屋及其所有权,赠送的部分仅享有使用权,并不真正属于消费者。
因此,所有的买一百平方米赠一百平方米只不过是商家的文字游戏,不靠谱。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同样如此。击水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面对五花八门的商家宣传,看清买卖合同的内容才是根本,切勿盲目相信商家的扩大宣传,以免陷入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