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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隐瞒房产怎么办?——发表于2016年4月25日《每日新报》第05版

发布者:张宇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644人看过

市民李女士咨询:一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及车产归女方,其他财产归男方。前不久,我发现他在外面还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背着我购买的。离婚时,他隐瞒了该房产。请问这套房产我有权要求重新分割吗?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宇解答:《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隐瞒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李女士自发现男方隐藏财产之次日起两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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