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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未成年人犯敲诈勒索罪一案终获不起诉

发布者:陕西善爱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4日|分类:善爱案例 |383人看过举报

有人问,不起诉意味着什么?

答:不起诉!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也意味着本案对当事人及其家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近日,本所雷乐栋律师办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至2021年12 月期间,在西安市某区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内,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对受害人黄某某多次使用擀面杖、衣服架等工具在宿舍内对其进行暴力殴打,要挟黄某某给其洗衣服、洗袜子等,并向黄某某勒索钱财共计6000 余元。

办案经过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律师在得知公安机关将案卷移送检察院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进行阅卷。梳理了本案的证据相关问题和难点,和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终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但由于本案从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极大,但符合《刑事诉讼法》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经过上述分析,办案律师决定为当事人争取附条件不起诉。由于本案在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情绪较大,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经过办案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家属联系,耐心疏导,最终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一致协议,当事人的家长在该阶段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拿到谅解书后,办案律师撰写了《沈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抓住本案的关键要点,当事人犯罪时的刑事责任年龄自首、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初犯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本案材料,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检察院对沈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个月考验期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本案办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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