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不起诉意味着什么?
答:不起诉!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也意味着本案对当事人及其家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近日,本所雷乐栋律师办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至2021年12 月期间,在西安市某区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内,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对受害人黄某某多次使用擀面杖、衣服架等工具在宿舍内对其进行暴力殴打,要挟黄某某给其洗衣服、洗袜子等,并向黄某某勒索钱财共计6000 余元。
【办案经过】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律师在得知公安机关将案卷移送检察院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进行阅卷。梳理了本案的证据相关问题和难点,和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终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但由于本案从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极大,但符合《刑事诉讼法》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经过上述分析,办案律师决定为当事人争取附条件不起诉。由于本案在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情绪较大,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经过办案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家属联系,耐心疏导,最终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一致协议,当事人的家长在该阶段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拿到谅解书后,办案律师撰写了《沈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抓住本案的关键要点,从当事人犯罪时的刑事责任年龄、自首、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初犯、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本案材料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检察院对沈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个月考验期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本案办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