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L某是一名环卫工人,负责驾驶运输垃圾车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被撞车辆车主要求环卫公司赔偿,L某为了使受损车辆尽快的修理,自己垫付了修理车辆的钱款,共计13万元。垫付钱款后,环卫公司拒绝给付L某上述赔偿款。
办案思路:
承办律师接到L某的委托,L某要求公司返还其本人为公司垫付的修车款,共计人民币13万元。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询问L某详细情况,并核实其所掌握的证据,认为公司应承担车辆损失的全部责任:L某驾驶运输垃圾车辆,属于职务行为,其职务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或者责任,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但是环卫公司认为,本次事故由L某所造成的,公司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所以,这个问题就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到底此次事故的责任,公司有没有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不是由公司来承担,是承办律师为当事人争取的关键之所在。
案件结果:
承办律师及时整理诉讼材料,起草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审理中,公司的主张是公司内部有规定,员工出现事故后,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承办律师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最终,案件的结果是公司返还L某垫付的13万赔偿款。
律师结语:天津专职律师 刘伟
在民事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保存好证据,有钱款走向的要收集支付凭证。而且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自己不能盲目的承担责任,要第一时间将责任的划分弄清楚,对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清楚的,可以先请教自己的律师,切记,自认为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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