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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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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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例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355人看过

我国人民的生活正在蒸蒸日上,同时对金钱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大,此时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官方金融机构,自然也被广大人民所需要。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纠纷,如何解决纠纷也成为了公民生活中的一项重点。

想要解决银行所产生的纠纷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注意银行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在一定时间段内履行,出现了纠纷更应当及时进行解决,不要超过时效;二、发生了合同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活途径进行解决,不要使用不合法的手段试图规避风险,这样只会导致更大的财产损失。

某工厂以购买机械设备为由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每季度支付利息一次,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另一家设备公司口头承诺并向银行为工厂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随后补签了担保合同。贷款到期后,该工厂由于周转不灵,无力偿还贷款及利息,银行遂将工厂和设备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设备公司与工厂归还贷款以及利息至银行。法院审理认为,作为担保的设备公司由于在事后追补签订了担保合同,使保证合同成为有效合同,所以设备公司以该保证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银行在款过程中也存在过错,因此应适当减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设备公司只需承担50%的连带责任

在银行贷款以及对贷款进行担保途中都有较高的风险,因此在贷款的同时务必谨慎,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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