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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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者:郑小红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2062人看过 举报

2015-11-05

案件描述

案情介绍:

包某某已经五六十岁了,在走路的过程中被机动车撞到受伤,住院若干天,有钢板固定,一年后,钢板拆除与对方协议赔偿未果,遂委托本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方赔偿损失10多万。

案情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方为全责,对方参加机动车强制险,所以,在没有超过122000的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支付。目前在杭州地区,122000是不分项进行赔偿的,在调解的过程中,保险公司要求分项支付,本律师未同意,因为根据杭州市中院的指导意见以及法律原则,分项计算不利于受害人的赔偿,所以,最后,保险公司不分项进行了调解。

审判结果:

支持所有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交通法等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介绍:

包某某已经五六十岁了,在走路的过程中被机动车撞到受伤,住院若干天,有钢板固定,一年后,钢板拆除与对方协议赔偿未果,遂委托本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方赔偿损失10多万。

案情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方为全责,对方参加机动车强制险,所以,在没有超过122000的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支付。目前在杭州地区,122000是不分项进行赔偿的,在调解的过程中,保险公司要求分项支付,本律师未同意,因为根据杭州市中院的指导意见以及法律原则,分项计算不利于受害人的赔偿,所以,最后,保险公司不分项进行了调解。

审判结果:

支持所有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交通法等

热爱律师工作,法律功底扎实,注重学习提升,现担任婚姻家事部副主任,2021年2月被评为浙杭优秀律师,2022年4月取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6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1330120********68 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