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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劳动仲裁律师代理

2020-11-20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203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致力于从事劳动纠纷法律研究和劳动人事制度风险防控法律研究及实务操作。我们始终坚持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致力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竭尽全力服务。

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 
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3)竞业限制纠纷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5)劳动报酬纠纷
6)解雇经济补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双倍经济补偿金纠纷

7)调动工作岗位、薪金调整、变更工作地点等变更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

8)工伤、职业病损害赔偿纠纷

9)因不缴或者少缴社保五险一金引起的劳动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1)公司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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