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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料 招志南律师咨询

2020-09-07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387人看过举报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市桥平康路48号2号楼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免费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的劳动案件范围: 
1
.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2
.代理人事争议仲裁与人事仲裁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3
.代理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4
.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仲裁与诉讼; 
5
.劳动争议纠纷谈判和调处;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6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纠纷律师代理; 
7
.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
.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9
.代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备案、集体合同审查

10.劳动纠纷律师见证; 
11
.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12.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13
.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14
.为企业提供特别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5
.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16
.社保的缴纳技巧; 
17
.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治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准确处理劳资关系; 
18
.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做人,敬业做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是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最基本的职责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用人单位收到传票后是积极应诉还是置之不理?
 法条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第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应对方案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单纯的逃避应诉是不可行的,必须积极应诉,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作为当事人,均可以自己到庭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庭阐明自己的主张,并提交证据来证明。

所以呢,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后,应进行如下事项:

1.提交答辩书。用人单位应在收到申诉状副本后的十日内提交答辩状,提交答辩状与否不影响仲裁庭审的进行。答辩状应针对请求的内容进行,作出同意不同意申诉请求的答辩意见,并依据实际情况,写明事实与理由。

2.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一般情况之下,答辩期在开庭时届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会在开庭通知或者举证通知书中载明答辩期限。因此,当事人必须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否则将不能再行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反申请。被申请人需要提出反申请的,需在答辩期内书面提出,如果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将被另案处理,当然在答辩期内提出的反申请,是否合并审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4.准备与提交证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及时交换证据,已经超过举证期限未能质证的证据,需到初级人民法院起诉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

5.参加庭审。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参加庭审的,需在起诉期限内起诉到初级人民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再行参加一审庭审。在初级人民法院未参加庭审的,需在上诉期内到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二审程序,再行参加二审庭审。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你好!我是企业的负责人,现遇到一个员工劳动仲裁,我司没有书面通知他辞退,发短A信及微B信通知他来上班,可他不来上班。提出要劳动仲裁。我想请问企业该如何应付。谢谢!!!

律师解答:你好。建议我方积极进行应诉。因我方并未书面辞退对方,对方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违法解除而要求我方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若我方要辞退对方,一定要师出有名,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合法的程序。另,我方要注意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报酬、未缴社保等情形,对方很可能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我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

1企业应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避免不重视

  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的一个根本原因。有的案件标的大的还好,还有到法院起诉重新认定的机会,碰上一些标的小的直接适用一裁终局,单位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2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

  由于劳动案件的特殊性,企业与员工在庭上,往往是“针尖对麦芒”,对抗性非常强。企业在面对劳动纠纷案件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先让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分析,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

亡羊补牢法则:

你的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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