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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天河区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2020-08-24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264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经验丰富,收费合理,胜诉率高,在合同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合作合同、合伙协议等纠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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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解答合同相关法律知识: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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