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招志南律师)
仲裁庭的工作程序1、仲裁庭开庭审理时,首先应查明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庭,并依法核实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2、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并相互质证,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进行当庭调查核实;4、经当事人同意,当庭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仲裁委员会根据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制作仲裁调解书;5、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休庭合议,依法做出裁决。仲裁庭对经合议难以做出裁决的案件,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6、仲裁委员会处理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特别仲裁庭由3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我们的服务内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纠纷、加班费工资劳动报酬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经济补偿纠纷、代通知金纠纷、经济赔偿金纠纷、休息休假补偿纠纷、补缴社会保险、工伤职业病赔偿纠纷等劳动仲裁和诉讼等,以及协助委托人参与调解。
2)为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咨询,拟订、审核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律师代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