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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擅长执行异议律师;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怎么办?

2026-03-06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50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执行异议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13年经验,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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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执行异议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股东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确实有权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

执行异议之诉的适用情形

当公司股东被错误地追加为被执行人,或者认为执行行为在程序上、实体上存在违法之处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例如,如果股东认为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决定基于错误的事实或法律依据,或者执行过程中存在超出执行范围、执行方式不当等情形,均可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程序与后果

股东提出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异议理由成立,人民法院将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行为;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对裁定不服的,股东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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