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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劳动官司专业律师;遇到劳动纠纷案件该怎样做胜率高?

2026-03-02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59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劳动纠纷处理专家律师提供专业劳动争议律师服务。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律师法律服务

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依据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定》和《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和审理。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范围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在市级有关部门登记、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二)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含专业市场分局、机场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驻穗办事机构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四)外地企业与劳动者在穗发生的争议案件(用工地在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的外地企业发生的争议案件除外);

(五)省仲裁委管辖外的中央直属驻穗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六)驻穗部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师以下)与文职人员的争议案件;

(七)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相当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在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除外);

(八)市仲裁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案件。

注:

1.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范围如下:(1)在广州地区的部分中直、省直单位及部队军级以上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本在2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相当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4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驻穗(不含增城、番禺、从化、花都、南沙、黄埔)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3)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各区仲裁委负责处理本行政辖区内省、市仲裁委管辖以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以及用工地在上述四区的外地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由该区仲裁委员管辖。

四、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一)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对身份);

2.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3.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录音录像材料等)。

(二)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信息材料;

2.被申请人(劳动者)的身份信息材料;

3.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4.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材料、录像材料等)。

注:用人单位委托其工作人员办理申请仲裁事宜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和与用人单位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五、提交证据材料须知

(一)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应提交如下证据:

1. 证明当事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证据,如劳动者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

2.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或人事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

3.其他与争议事项及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

(二)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并按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申请劳动仲裁时,证据以复印件或打印件形式提交,录音、视频资料等刻录成光盘提交,证据原件由自己保留,开庭时携带以质证时核对原件。

(四)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要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五)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六)当事人提交书面证人证言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证言的具体内容;后续审理时,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五日前(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开庭当天)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七)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举证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六、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事宜须知

(一)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仲裁代理人。

(二)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仲裁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委托他人代为仲裁,必须向仲裁机构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仲裁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四)仲裁代理人除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仲裁机构提交相关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下列第(五)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仲裁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2.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3.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4.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六)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法律延伸:

劳动纠纷案件仲裁员关心的问题有哪些?

一、入职相关问题

问题:入职时间是什么时候?入职时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工资与福利待遇

问题:月工资是多少?公司是否按时足额支付?福利待遇如何?

三、工作时间与加班

问题: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是否存在加班情况?加班费用是否支付?

四、试用期与转正

问题:约定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如何?是否按时转正?

五、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问题:公司为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此有何异议?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

问题:公司是否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金额是多少?

七、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问题:公司是否缴纳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八、休假与病假

问题:劳动者是否享有休假和病假权利?休假和病假是否得到批准并支付了相应工资?

九、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

问题:劳动合同是否发生过变更?变更内容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

十、其他劳动争议

问题:除上述问题外,根据案情的不同还有其他问题是仲裁员会关心的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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