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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专业刑事律师会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家人被抓拘留怎样取保候审无罪辩护释放高胜率?

2026-02-02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34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规定此罪主要是为了震慑恶意欠薪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欠薪行为是否构成此罪存在较大困难,争议颇多。笔者认为,准确把握和适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准确把握入罪界限,慎重认定困难型欠薪。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第7条明确规定,坚持法治思维,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防止不讲罪与非罪界限,不讲法律政策界限,不讲方式方法……因此,对于企业欠薪行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重点惩处的应该是企业背信弃义、拒绝支付工资的故意欠薪行为,对于实践中常常遇到的困难型欠薪应慎重把握。


  对于困难型欠薪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不作为性是该罪危害行为的唯一表现形式,具有支付能力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对于现实中具有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之人,“只有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才构成本罪”,即认定构罪要以“具备支付能力”为前提。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论是转移财产还是逃匿,足以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观故意,无需以具备支付能力为要件”,即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不需要行为人有支付能力为前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逃匿行为已经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观故意,而且事实上也已将该由企业主承担的经营损失一定程度转嫁给处于弱势、已付出劳动的劳动者。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此规定并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必须要以“有支付能力”为前提。再次,企业经营者可以在全国甚至世界各地购置资产,而目前不动产查询大多只限于本地,加上诚信系统尚不完善,彻底查明个人经济状况困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有支付能力”为前提,势必造成不少企业主逃避法律追究。


  不过,对于困难型欠薪,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入罪界限上应该严格把握。首先,在认定本罪时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尤其是在认定行为人以关机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时,除了需要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的行为,还需要查明其逃匿是否以逃避支付工人工资为目的。其次,在入罪时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行为人确因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困难丧失支付能力的,有的案件中予以刑事追究既不能补偿劳动者,也不足以警示和教育其他经营者。因此,审查认定此类案件一定要综合考虑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效果,慎用刑罚手段。


  二是健全信用体系,准确认定支付能力。为了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和罪责刑相适应,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仍应当对行为人经济状况进行严格的调查取证,以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恶性。认定支付能力的前提是查明行为人的财产状况。首先,要明确用于支付劳动报酬的财产范围。根据公司法对企业责任的划分,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若企业是个体工商户,则以经营获得的财产利益承担债务,而不包括其基本的家庭财产。其次,要明确财产状况。对于财产状况的调查,需要查明行为人在各银行的存款状况,在各地购置的不动产及投资的项目、场所。对此,亟待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健全统一的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需要司法机关、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协力合作,加强征信平台体系建设,由独立的第三方构建个体信用档案,客观记载个体的资产、投资、信用等信息。


  三是完善犯罪主体认定,挽救“失足”企业。《意见》第7条规定,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要慎重妥善处理,加强研究分析,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困难型欠薪实质上是因没有能力支付而逃避的情况,这种企业和企业主主观恶性较小,更多的应该是教育和挽救。本罪的单位犯罪主体非常广泛,在经办困难型欠薪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将企业作为犯罪主体,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而不能过于强调追究企业主一方的责任或者进一步扩大打击范围。当然,在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责任时,也应该保持慎重态度,妥善处理。


建议律师介入程序

刑事拘留后仅有律师能会见当事人,这不仅是了解案情的唯一合法渠道,更是把握"黄金37天"(拘留+逮捕审查期)的关键。这黄金救援时间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注意:在选择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如果想对案件有帮助的,建议要谨慎选择合适的律师。

光一个律师会见,区别大了,水分也大了。往往在看守所门口驻扎着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者类似地下工厂的小门面,这些律师以跑量为主,笔者曾亲眼目睹此处律师一个下午会见了五个当事人,平均一个用时十五分钟,笔者和其交谈,其表示其只是去转达家属的话,简单说说法律规定甚至有些律师什么都不会说。当然,其价格也相当的实惠,但是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来说,可以说作用为零。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的阶段是下足功夫的,律师会见是极为重要的。

所以建议千万不要为了省钱随便找个律师会见,根本没什么用,花再少的钱也是浪费。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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