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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专业刑事律师;家人拿了单位的财产报警被抓拘留在看守所怎么办?

2026-02-04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2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21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与“合理收益”的界限:若行为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单位财物(如绩效奖金、提成、合法报销),即使存在争议(如对提成比例有异议),也不属于“非法占为己有”;若虚构业绩骗取奖金、伪造发票报销私人费用,则属于职务侵占;

与“挪用资金”的界限: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无归还意愿;挪用资金罪以“临时使用”为目的,行为人计划在日后归还(如挪用单位资金用于个人炒股,打算盈利后归还)。若挪用资金后通过平账、销毁凭证等方式掩盖,表明无归还意愿,可转化为职务侵占罪。

(二)此罪与彼罪的区分

与贪污罪的区分:核心在于主体身份,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若同一行为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侵占单位财物,按主犯的罪名定罪(主犯为国家工作人员则定贪污罪,主犯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定职务侵占罪);

与盗窃罪的区分:关键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需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盗窃罪无需利用职务便利,仅通过秘密窃取方式获取财物(如单位保安趁夜间无人,盗窃仓库货物,因保安无“管理货物”的职务,定盗窃罪);

与诈骗罪的区分:职务侵占罪中,行为人通过“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财物(如财务人员利用审核报销的便利,伪造单据骗钱);诈骗罪无需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欺骗单位中无关联人员获取财物(如外部人员伪造合同骗取单位货款,定诈骗罪)。

(三)特殊情形的认定

“挂靠经营”中的职务侵占:个人挂靠在单位名下从事经营活动,若行为人利用管理挂靠项目资金、货物的便利,将应归单位所有的收益(如管理费、利润分成)非法占为己有,因单位对该收益具有所有权,可构成本罪;

“离职人员”的职务侵占:行为人在离职前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如离职前截留尚未结算的货款),离职后才将财物转移,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可构成本罪;若离职后通过其他手段(如盗窃原单位客户信息获利),因无职务便利,不构成本罪;

单位分支机构人员的认定:单位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若具有主管、管理分支机构财物的职务,其侵占分支机构财物的行为,可认定为“侵占本单位财物”,构成本罪。


实务操作提示:证据收集与认定要点

核心证据:需收集证明主体身份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单位任职文件,证明行为人具有主管、管理财物的职务)、证明利用职务便利的证据(如资金审批单、货物出库记录、报销审核流程,证明行为人通过职务行为接触财物)、证明非法占有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赃物处置凭证、伪造的单据,证明财物被转移为个人所有)、证明数额的证据(如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损失核算表,确认侵占数额);

主观目的证据:通过行为人供述、聊天记录(如与他人提及“不打算归还”)、行为表现(如平账、销毁财务凭证)等,推定其非法占有目的;

单位损失证据:收集单位因职务侵占导致的直接损失(如资金减少、货物缺失)和间接损失(如经营中断的利润损失、客户流失的损失),作为量刑参考;

退赃退赔证据:留存退赃转账凭证、单位出具的谅解书,若行为人主动弥补损失,可作为从宽处罚的关键依据。


建议律师介入程序

刑事拘留后仅有律师能会见当事人,这不仅是了解案情的唯一合法渠道,更是把握"黄金37天"(拘留+逮捕审查期)的关键。这黄金救援时间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注意:在选择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如果想对案件有帮助的,建议要谨慎选择合适的律师。

光一个律师会见,区别大了,水分也大了。往往在看守所门口驻扎着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者类似地下工厂的小门面,这些律师以跑量为主,笔者曾亲眼目睹此处律师一个下午会见了五个当事人,平均一个用时十五分钟,笔者和其交谈,其表示其只是去转达家属的话,简单说说法律规定甚至有些律师什么都不会说。当然,其价格也相当的实惠,但是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来说,可以说作用为零。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的阶段是下足功夫的,律师会见是极为重要的。

所以建议千万不要为了省钱随便找个律师会见,根本没什么用,花再少的钱也是浪费。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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