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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案件如何调解?广州专业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54人看过举报

遇到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案件如何调解?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案例:

A公司是一家工程咨询公司,2021年4月,B经介绍来A公司工作,入职后A公司通知B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B一直未签订,因为是熟人介绍碍于面子,所以A公司也并未一直催促。


B工作岗位为预算员,负责编制与审核预结算,转正月工资为4500元,A公司为B依法缴纳社保,依法扣缴社保个人部分。


2022年临近春节,A公司给了B2000元的过节费,但备注是工资。


2022年7月,B突然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49000元的经济补偿金,A公司不同意,B当日即刻离开公司。当时其手上有个商住办公项目5亿的项目,B突然离职也并未交接造成了A公司的经济损失。此后B又在8月寄送离职通知,重新提出了以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A公司不予理会。



此后,A公司收到了B的仲裁申请书,其将过节费2000元拆成每月500元,故意捏造A公司每月扣押500元,向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仲裁委请求索要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扣押工资、带薪年休假合计68000元。


案情分析:

A公司此前是本团队的长期客户,所以第一时间请求本人代理本案。本人经过查阅材料,认为二倍工资由于本方虽有通知过签订,但都是口头而并非书面,所以难以提供证据,只能考虑从仲裁时效方面做一个抗辩;

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由于7月底,当时B是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因提出离职理由,虽然后续又重新以克扣工资为由提出离职,但第一次离职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的被迫离职的情形,所以A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扣押工资方面,我们要求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经计算每月代缴个人社保部分,与工资发放的数额基本一致,因此从发放过节费的时间节点及月份不符合常理和逻辑进行抗辩;


带薪年休假方面,由于B的工作年限为1年4个月,我们计算了B的享受年休假的天数,发现其夸大了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数额和天数。


案件结果:顺利调解,超预期完成当事人要求

开庭当日,本人先跟A公司沟通,看看是否有调解意愿,A公司表示,3万以内可以调解,超过这个数额将打到底。


开庭前,B提出调解数额,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扣押工资5万,我方不同意。开庭后,我方通过证据、答辩状,以及开庭的展示和说明,说明B的部分数额无法律与事实依据,开完庭后,仲裁员开始组织第二次调解,B开始让步,但坚持要求4万元的数额,本人不同意,并说明我方的调解方案,并当场计算即便全部可能支持的赔偿数额仅38000多元,愿意在此范围内进行调解,仲裁员认可本人的计算数额。


经过多次拉锯调解, 终我方仅支付23000元圆满解决本案,当事人非常满意该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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