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专业合同律师合同无效如何撤销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37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专业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免费咨询电话,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多种,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一个未成年人(不满8周岁)自行购买昂贵的数码产品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这样的购买行为是无效的。

虚假意思表示。如果合同双方或一方出于欺诈目的,表面上签订了合同,但实际上并不打算履行,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比如,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实际上是为了逃避税款,根本没有房屋买卖的真实意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约定乙方在特定时间内进行非法捕捞海产品,这样的合同因违反了环保法规,是无效的。

违背公序良俗。涉及赌博、毒品等违法活动的合同,或者其他严重违反社会道德的合同,都是无效的。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约定乙方提供赌博场所,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如果合同当事人之间串通,目的是为了损害第三方的利益,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比如,甲乙两家公司为了排挤市场上的丙公司,串通签订了一个低价供货合同,目的是让丙公司无法在市场上竞争,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以上情况都可能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在实际操作中,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同时,已经给付的合同款项应当返还。如果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无效的案例列举:

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件。为逃避200万元债务,女子郭某将名下一套市值1200余万元的房产卖给了自己外甥张*辉。法院查明事实发现,张*辉不具备全款购买千万级别房产的能力,购房合同的签订也有诸多不合理之处。最终,法院认为二人签订购房合同属恶意串通,判决合同无效。

陈某因郭某拖欠借款约200万元不予偿还,于2022年7月14日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郭某诉至大兴法院。大兴法院于2022年10月9日立案,于10月19日第一次向郭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经开庭审理,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判决,判令郭某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但是陈某在诉中申请保全时发现,郭某已于2022年11月1日与张*辉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其名下一处市值约1200余万元的高档房产以300余万元的极低价格售卖给张*辉。故陈某将郭某与张*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二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

但郭某与张*辉提交了二人签订的另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张*辉向郭某转账1150万元的记录,证明双方实际成交价为1150万元,不应予以撤销。

之后,陈某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郭某与张*辉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无效。

法院认为,本案中,能否认定郭某和张*辉的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系二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无效,需要考量二被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且给债权人陈某造成了权益损害。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认定事实如下:

首先,张*辉本人并不具有全款购买千万级别房产的能力。张*辉在2019年1月至2023年9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0.8万元至1.3万元不等。虽然张*辉实际向郭某支付了1150万元购房款,但其全部购房款均来源于郭某的二姐,郭某又认可张*辉系其外甥(郭某长姐的儿子)。

其次,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间巧合、过户时间迅速、而交付时间却在一年之后。郭某在明知自己拖欠陈某200余万元借款,且已被诉至法院的情况下,与自己的外甥张*辉签订了案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22年11月1日仅收到600万元房款的情况下就将所有权进行了变更,同时约定了案涉房产的交付日期确定为2023年12月30日。这些时间点均与常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

第三,郭某收到张*辉支付的购房款后将大多数资金用于海外房产投资、偿还其他债务……仅向陈某进行了少量还款。

第四,陈某提交了2023年5月1日案涉房产仍在挂牌销售的网络截图照片,且在自己委托评估机构对案涉房产评估时,评估人员也发现案涉房产尚在挂牌销售,故佯装意向购买方进入了房屋进行勘验。

此外,郭某的前夫和儿子尚居住在案涉房产,张*辉却未搬入居住。由此可知张*辉和郭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真实交易。

综上,法院认为张*辉和郭某签订的两份购房合同属恶意串通,损害陈某的合法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陈某要求案涉房产恢复登记至郭某名下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确认郭某和张*辉于2022年10月23日和2022年11月1日签订签订的两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郭某、张*辉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案涉房产恢复登记至陈某名下。

判决作出后,郭某的前夫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文章来源法律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合同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200088

  • 昨日访问量

    664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